
两名司机因在东三环开“斗气车”均受到处罚。5月18日,北京交警通报了这起因“路怒”引发的行车纠纷。小客车驾驶人张某某与救护车驾驶人牛某某均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并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罚款并记分。
事件发生在朝阳区东三环长虹桥由南向北方向。据调查,小客车驾驶人张某某认为救护车驾驶人牛某某在国贸桥附近并线时影响其正常行驶,心生不满。当救护车行驶至长虹桥南上坡处时,张某某连续别车以发泄情绪。所幸双方车辆未发生碰撞。经核实,事发时救护车并未搭载患者,也未执行紧急任务,且救护车驾驶人牛某某也存在对小客车的故意别挡行为。
根据具体情形,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小客车驾驶人张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朝阳公安分局处以行政处罚;同时,其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等4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朝阳交管支队合并处以罚款600元,驾驶证记2分。救护车驾驶人牛某某同样因寻衅滋事被朝阳公安分局处以行政处罚;其因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朝阳交管支队合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分。
北京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应控制情绪,切勿因一时冲动引发纠纷或事故,务必守法驾驶,确保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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